[2001-04-18] 穗加強出租車管理
【香港中通社廣州十七日電】廣州市公用事業管理局近日宣佈:從今年六月起,凡出租車一年內發生服務質量問題三次,立即被吊銷《服務資格證》,並且三年內不得在廣州市再開出租車。據介紹,為遏制出租車客運違章行為,今後駕駛員違章情況將被錄入計算機備案,對司機繞道、拒載、路不熟等被乘客投訴或被管理部門檢查有違章行為的,採取累計處罰的辦法。從今年六月開始,凡一年內發生兩起違章行為的司機必須重新參加培訓學習和考核,合格後方可繼續上崗;一年內違章次數達三次的,將吊銷其《服務資格證》,被取消服務資格的駕駛員三年內不得從事廣州市公交駕駛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