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4-23] 醫生團體建議設醫務法庭
【本報訊】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主席黎鏡堯建議,要徹底解決醫務委員會集調查、檢控及裁決權力於一身的問題,政府應將醫務委員會升格為具有終審權的醫務法庭。這樣除可就醫生的專業操守作裁決外,亦可就醫療事故是否因政策失當所致提供指引。
醫務委員會早前裁定一名醫生在手術時使用手提電話並無專業失當,引起公眾不滿及對投訴機制的關注。衛生福利局長楊永強早前建議將醫務委員會的調查、檢控及裁決權力分拆。
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主席黎鏡堯昨日出席城市論壇後指出,將醫委會的權力分拆並未能徹底解決問題。他建議,為長遠計政府應成立醫務法庭,其中有一半成員須為非業界人員,例如法律界或其他獨立人士,並賦予上訴及終審權,以增加公信力。
病人互助組織聯盟主席陳萃菁亦認為醫委會要進行改組,長遠而言應設立獨立的處理投訴機制。她說,醫委會在職責上有混淆,過去也有未能秉公處理的例子,難令公眾對它有信心。
另外,黎鏡堯又批評醫院管理局最近就在醫院內使用手提電話所發出的內部指引是「彈弓手」。他說,指引一方面嚴禁病人和探病市民在病房和手術室內使用手提電話,另一方面又指手提電話是醫院運作的重要工具,容麻暩@人員在緊急和非不得以的情況下在病房、急症室和手術室等地方使用手提電話,但須距離儀器一米或以上。
黎鏡堯說,指引的內容並不清晰,何為「非不得以」,何為「緊急情況」,會令醫生無所適從。他贊成「一刀切」禁止醫生在手術室內使用手提電話。
論壇上另外多位講者亦認為應禁止醫生在手術進行時用手提電話,有講者更提到在還沒有手提電話的時候,醫生需要時也可用手術室的電話與外面聯絡,因此不一定要帶手提電話入手術室。
另外,衛生福利局局長楊永強認為並無需要加設醫務法庭處理投訴。楊永強又強調,政府不會干預醫委會的決定,但正諮詢業界的意見,檢討目前制度有否需要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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