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5-11] 瀕危物種在呼救放大圖片
巨蚌是資源中心最重的展品,重二十五公斤。
野生動植物的貿易涉及各式各樣的動植物及其製品。為滿足人類對野味、皮草、皮革、觀賞植物、寵物、木材及其他製品(如衣服、手袋、藥物及皮鞋等)的需求,每年都有數以百萬計的動植物被販賣。繼生態環境的破壞,貿易已成為導致動植物絕種的第二個主要原因。
現時世界各地採捕野生動植物率甚高,全球釵h物種的存活大受威脅,科學家估計,每隔三十分鐘便有一種生物絕種。為了要保護瀕危物種,漁農自然護理署的瀕危物種資源中心於昨日正式啟用,藉此宣傳和教育市民保護瀕危物種的重要性,也可讓人們一睹珍貴的瀕危物種。
該資源中心穢韙F約五百件物品,來自大約一百個瀕危物種。所有陳列品均是漁護署執行職務時充公的動植物標本,例如大熊貓皮、犀牛角、西藏羚羊毛披肩,以及一些傳統中藥。資源中心亦放置了一些活生的瀕危物種如龍吐珠魚、變色龍和綠海龜。
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韋徐潔儀主持資源中心開幕禮時說:「要保護瀕危物種,宣傳和教育十分重要。本署希望可善用這些標本,在教育市民方面有所貢獻,這就是成立本資源中心的宗旨。」該中心籌備了三個月。
韋徐潔儀表示,香港由一九七六年起實施瀕危物種公約,漁護署是該公約在本港的管理機構。署方禁止進出口高度瀕危物種,至於瀕危程度較低的物種,則以野i證制度規管有關貿易。漁護署每年發出約一萬五千張野i證,另外又巡查約七千間店舖。
漁護署瀕危物種保護主任(行動)張智新表示,因違反進出口及管有瀕危物種而被檢控的個案在一九九八年有二百二十宗,被罰款項共一百一十萬元;在一九九九年則有二百七十三宗,罰款共二百萬元;在去年就有三百二十六宗,罰款一百三十萬元。
張智新指出,數字雖然增加,但多數是屬於輕微性質,由旅客在不知情下攜帶瀕危物種入境。他指出,非法入口的物種主要是人工培育的蘭花、海龜、珊瑚標本及鱷魚製品等。張智新表示任何人士違反野i證制度的規定,最高會被判監兩年、罰款五萬元及充公有關物種,因此,該署會加強教育,提高市民意識。
張智新又指出,處理被充公的物種,該署會將香港的原生動物放生,但非香港原生動物就不會在香港放生,因為非香港原生動物會影響其他的動物的生長。他說,香港的原生瀕危動物,包括麻鷹、穿山甲、貓頭鷹、石珊瑚等。
張智新又稱,漁護署方面有兩名職員負責照顧資源中心所有動植物的日常生活,就算是長期假,他們都要回到資源中心,照顧動植物。
瀕危物種資源中心位於九龍長沙灣道三○三號長沙灣政府合署六樓。漁護署會為業界人士、學生和市民安排參觀活動,並由專人講解。有興趣參觀資源中心的團體,請致電二一五○六九七四向瀕危物種保護科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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