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5-18] 佐丹奴前主任吞公款囚20月
【本報訊】一名佐丹奴公司(「佐丹奴」)前電機維修主任,藉誇大發票的貨價,侵吞前僱主逾十一萬元,較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控,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二十個月。
高達材,五十六歲,較早前承認十項盜竊罪名。
法官韋毅志稱,被告所犯的罪行是經過周詳策劃,並且歷時多年,更違反前僱主對他的信任,故此判處他即時入獄。法官續稱,判刑已考慮被告認罪及無刑事記錄。
廉署較早時收到貪污舉報,指稱被告在九二年十月至九七年一月收受冷氣及維修承辦商的非法回佣。調查其後揭發被告涉及侵吞公司款項。
案情透露:高任職「佐丹奴」期間,代公司向不同供應商發出訂單,購買電燈及一般維修配件。當配件送達「佐丹奴」的零售店時,高或其下屬簽收及保留有關發票。高以本身成立的佳和工程材料公司(「佳和」)開出誇大貨價的發票,並交予「佐丹奴」的會計部。
會計部根據誇大貨價的發票向「佳和」先後開出多張支票,共值七十七萬二千八百九十四元。「佳和」其後向真正的供應商付款,並侵吞差價共十一萬三千二百一十九元。被告則將有關款項據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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