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5-24] 政府有責任研究處理邪教
【本報訊】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昨日指出,近年邪教組織的活動,引起世界各地密切的關注。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我們留意事態的發展,研究其他地方處理同類問題的經驗,實是不足為奇。她強調,政府並無講過要立法對付邪教。她補充說,政府致力維護宗教自由,無論採取任何措施都會符合《基本法》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有關的規定,並會充分考慮立法會及社會各界的意見。
葉劉淑儀昨日在立法會回答劉慧卿議員關於政府是否立法規管邪教組織及其活動的提問。葉劉淑儀說,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必須維護香港特區社會的秩序和安寧。任何團體在本港的活動,都要遵守香港的法律。特區政府在處理所有團體的活動時,都會依法辦事。她說,近年邪教組織的活動,引起世界各地密切的關注。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我們留意事態的發展,研究其他地方處理同類問題的經驗,實是不足為奇。
她表示,《基本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保障了宗教信仰自由。此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八條和《香港人權法案》第十五條也對宗教自由作出保障。特區政府致力維護宗教自由,無論採取任何措施都會符合《基本法》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有關的規定,並會充分考慮立法會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包括早前在二月二十日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各宗教團體所表達的意見。
部分議員對於葉太的回答並不滿意,多次追問政府是否有意立法規管邪教的活動。葉劉淑儀強調,政府從無講過會立法,政府只是說會密切關注邪教的問題。她說,邪教問題十分複雜,困擾西方數十年,外國有不少這方面的研究,歐盟方面曾經做過研究,亦有報告,德國、法國等亦有,不同國家根據不同社會狀況,都有不同的對策。
她說,香港過去亦出現過邪教活動,有些人要人飲雙氧水治病,有些斂財,有些驅使少女去招募會員,造成家庭破碎,對他們個人、對社會做成傷害。她說,我們不能掉以輕心,以為過去發生的問題永遠不會再出現。
葉劉淑儀重申,政府施政的大前提是要依法辦事,採取的任何措施都不會違反《基本法》。她說,特區政府的任何政策上的決定,最終會以香港人整體利益為依歸,這方面都是由特區自行決定,不存在受到某一方面壓力的問題。
葉劉淑儀亦談到法輪左滌暋D。她說,「我說他們左道旁門,為何我這樣說,我睇過他們的書,李洪志又驅魔,又趕妖,又捉蛇,幾千年道行,我真的以為睇緊神怪小說,這是我的觀感」。她說,個人認為法輪奶ㄡo涉宗教自由的問題,但是,有需要繼續密切留意這個組織及活動在香港的發展。
她還補充說,過去幾年來,邪教在內地發生了很重要的發展,內地確實出現了邪教,不只一個邪教,有大、有小,內地改革開放後,只是氣戊ㄕ陷X百個,其中有些蠱惑人心,有些斂財,令人家破人亡的情況亦時有出現。她說,香港受內地很大影響,很多事都是由內地演變而來,作為負責任的政府,密切留意亦是責無旁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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