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6-01] 台放寬投資大陸限制
【本報訊】台北三十一日消息:台灣「財政部」日前宣佈,放寬上市及場外交易市場掛牌(上櫃)公司海外發行轉換公司債或存託憑證募資所得資金可投資祖國大陸的上限,並不溯及既往。
台「財政部」表示,放寬上市上櫃公司海外募資轉投資大陸上限,將由百分之二十提高為百分之五十。「財政部長」顏慶章在「立法院」說明,對於海外募資的定義,是以股權移轉為主,而非負債型的舉債資金,如赴海外發行公司債,或到海外貸款,或是在海外行庫發行債券等,都不納入範圍,也就是企業在新規定出爐之前所募集的海外資金,可投資大陸的比率仍只限百分之二十以內。
顏慶章強調,對於該項新政策「央行」也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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