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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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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6-04] 星收緊「殺人垃圾」法例

 【綜合外電新加坡三日電】《海峽時報》周日報道,數千個新加坡家庭被警告要移走不安全地放在窗台和露台的花盆和其他東西,否則住宅可能被充公。

 去年,新加坡修訂「殺人垃圾」法例,以打擊拋東西落街或讓東西從他們的公寓掉下的人。

 報道稱,當局去年警告了十萬個家庭,叫他們移走露台或窗台上的盆栽、鳥籠和其他東西。

 新加坡這個富裕國家約有九十五萬個家庭,四百萬人口中超過八成住在高聳入雲的多層公共大廈。

 去年四月,一名五歲女童被一個從露台掉下的花盆打中死亡,自此傳媒和政府創出「殺人垃圾」這字眼。

 自從政府加強「殺人垃圾」法例以包括充公房屋刑罰後,已有最少五名犯法者被逐出家園,他們掉落街的東西由啤酒瓶至微波爐不等。《海峽時報》稱,對潛在殺人垃圾的警告,是由政府的房屋及發展局和多個不同的鄉鎮議會以口頭和書面發出的。

 該報引述市議會公共事務經理盧心儀(音)稱:「我們的人員會在出巡時決定什麼有潛在危險,什麼沒有。」周日未能聯絡上房屋局和市議會的官員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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