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6-22] 警方維持秩序策略適當
【本報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下周五會舉行特別會議,就《財富》全球論壇的保安安排及警方在示威及集會期間維持公共秩序的策略,聽取社會團體及各界人士的意見。至今共有三十七個團體及人士表示會出席會議,反應意見。他們大部分意見認為,有關的保安安排及策略是必要和適當的,對於持不同意見的人士,應該以文明、平靜與和諧的方式進行。
立法會秘書處至今已接獲三十七個團體及人士表示會出席會議,另外,秘書處亦接獲十份意見書。表示會派代表參加會議的團體包括:香港中華總商會,香港廣東社團總會,香港福建社團聯會,香港華人革新協會,香港島各界聯合會,香港各界婦會聯合協進會,新界社團聯會,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等。
香港中華總商會認為,有關的保安安排及警方在示威及集會期間維持公共秩序的策略是必要和適當的。香港市民選擇以遊行、示威等行為表達意見,只要依法進行,不影響社會治安和秩序,都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警方亦必須依法採取適當的安排和措施,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
香港廣東社團總會表示,警方的行動是汲取了國際上的經驗,經過深思熟慮和周詳部署,而執行任務時,警方亦以克制的態度,盡量方便示威人士表達意見,香港警隊在維護社會秩序和維護公民權利兩方面取得平衡,表現出專業精神和盡忠職守的態度。香港福建社團聯會認為,警方所採取的嚴密措施、保安安排以及所有行動完全合理合法。對於一些蓄意搞事的示威者,破壞香港形象、損害全體市民利益和福祉的惡行,必須給予嚴厲譴責。
不過,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就批評警方的行動已損害香港的國際聲譽,同時,警方行動損害市民的人權。他們要求警方公開保證,不再以保安及公共秩序為由,侵害市民和平請願及集會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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