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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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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6-28] 醫委會改革不力捱批

 【本報訊】多位立法會議員昨日在立法會改善醫療投訴機制小組委員會的會議上,批評醫務委員會對很多投訴拒絕受理,而醫務委員會的改革小組是小圈子,缺乏非業界人士,不能為市民公平地服務。有議員認為醫委會應該擴大聆訊範圍,並聘用全職法律顧問處理投訴。而醫委會改革小組主席麥列菲菲回應質詢時表示,工作小組是同意成立中央機構,處理公眾對醫療服務的投訴。

 麥列菲菲表示,小組有四名業外重要成員,而轄下的各功能小組亦盡量吸納非醫生的人士參與,只是時間倉卒,亦沒有太多業外人士願意參加,才導致外界有小圈子的感覺,她表示小組會繼續邀請業外人士參與。另外,她又表示,由一類似中央架構處理醫療上的投訴,工作小組是贊同的,但機構是獨立運作,或附屬於政府部門,還需進行研究。

 民主黨議員楊森在會議上表示,醫委會處理投訴案件時,是交由醫委會的主席和副主席決定是否受理案件,導致甄別的權力只集中在少數人手上,他認為醫委會應該擴大醫委會的聆訊範圍,包括對醫生工作水平、態度、專業操守等投訴,並應該聘用全職法律顧問處理投訴。

 醫務委員會主席李健鴻回應,去年共處理五十八宗有關醫生的投訴,其中三十九宗甚為瑣碎,經初步研究後,由於不涉及醫生的專業失當,並無展開聆訊。李健鴻承認醫委會權力有限,不過在接獲的投訴中,很多是瑣碎事件,並不涉及醫生專業失當,因此毋須召開初級偵訊。

 醫管局公眾投訴委員會也提出,即使日後在衛生署成立獨立的申訴處,亦應保留投訴委員會,以便他們繼續向醫管局提出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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