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6-28] 特首選舉例爭議政治化
【本報訊】民建聯主席曾鈺成表示,《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草案》中有關於特首職位空缺(第四條)條文引起的爭議,的確是不必要的。他說,多名議員日前的發言,把目前的爭議變成為政治問題,政府要處理已相當困難。他表示,自己會向政府重提以往曾反映的意見,就是把職位空缺與宣布選舉的條文合併,以解決目前的紛爭。他表示,現階段不排除會提出修正案,民建聯立法會黨團今日會討論有關問題。
草案委員會日前開會,有議員指責政府建議中央政府可以「根據《基本法》在任何其他情況下將行政長官免職」的條文,等於出賣香港的高度自治,余若薇更離席抗議。
曾鈺成昨日談到這個問題時強調,中央罷免特首的權力來自《基本法》,不可能由香港特區一條法例來限制或擴大中央的權力,因此,政府這條原草案無必要引起無謂的誤解。他說,自己當時已經向政府表示,可以用另外一種方式表達特首出缺的情況,政府就表示,這種草擬只是為了邏輯的完整性,首先界定特首出缺的所有情況,然後就可以宣布舉行選舉,政府因而提出一條無所不包的修訂,不料引起議員的爭議,認為中央可透過這個修訂,毫無限制地罷免特首。
他說,當時余若薇提出一個想法,是否可以把有關條文改為「在任何其他情況下出現空缺」,不過,由於這條是講及特首職位空缺,假如以空缺來解釋空缺,並不理想,最後放棄了這個想法。他表示,自己就根據這個想法,向政府提出把第四、五條合併,由署理行政長官宣布,由於特首去世、辭職、中央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九)條立法會彈劾特首後罷免特首,以及在任何其他情況下特首職位在任期屆滿前出缺,政府會安排進行特首選舉。政府當時表示可以考慮這個意見,但最後並無接受。
曾鈺成說,政府目前解釋中央可以根據《基本法》第三、十二等多條條文罷免特首,這個解釋比較牽強,但是,多名議員也太上綱上線,把爭議變成政治問題,政府目前就算要退讓都很困難,因為政府亦擔心被指責以前的建議就是出賣高度自治。他說,自己會再約晤政府,重提當日的建議,但是,他亦不排除自己提出修正案,他說,民建聯立法會黨團今日開會,他會向黨團提出自己的意見,聽取其他黨友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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