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6-30] 見前女友尋新歡受刺激父脅持兒子勒索母75萬
【本報訊】一名男子昨晨脅持九歲大親生兒子於私家車上,在跑馬地箕璉坊與警方對峙三句鐘,期間向談判專家稱要男童母親付七十五萬元才放人,他其後雖然被勸服投降,被脅持男童沒有受傷,但警方已將案件列為勒索案,不過該男子因情緒過於激動,已被送往南葵涌精神病院。
這宗較罕見的父親脅持兒子的案件緣於男女之間的情變。脅持親兒的男子李×浩(四十一歲),十二年前與姓潘女子(現年卅一歲)同居,育有一子李×生,現年九歲。去年潘女與他分手,帶同兒子與另一男子同居。
前日下午五時卅分,李×浩駕車至天水圍嘉湖山莊商場,尋著正在逛商場的前度同居女友,當時潘姓女子正與新歡男友及兒子在商場內購物,李某疑受到刺激,一手抱起九歲大兒子離去,臨行時說了一聲:「我帶兒子往遊車河,稍後會帶他回蠟蠔a。」之後兩父子就不知所終。
潘姓女子當晚往梨木樹h蠟蠔a等兒子,但整晚不見李及兒子。當晚,李曾致電給親友,表示會帶同兒子自殺。潘女得知情況後,往梨木樹警署報警。
昨晨二時卅分,警員在跑馬地箕璉坊發現李某與兒子在一輛私家車上,不肯出來,當時李情緒激動,曾揚言會與兒子一起自殺。警方派出談判專家到場,李曾要求前度女友交七十五萬元才放兒子,但經過談判專家苦勸後,李於清晨五時卅分投降,放出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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