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7-04] 不為比拼為提升
「獲提名的學校必須符合評審準則,而並非學校之間的互相比拼。」
「這個過程(指學校填報資料搜集資料的過程)可推動學校自省、自學及改進,從而培養優質教育的文化。」
上述是優質教育基金督導委員會主席顧爾言,在公佈首批傑出學校時所作的說明,言簡意賅地道出了推行「傑出學校獎勵計劃」的目的。就是指一切為了提升,並非為了比拼。
傳統名校,本地家長爭相追逐,已造成一種惡性競爭。而「名校」中亦不見得間間進取,有些甚至不求上進,單靠名氣作招徠,收取優質學生。不公平的是,越來越多的學校,能在劣勢中努力進取,能不斷改善,卻未為大眾所關注及認同。如今,這個「傑出學校」評審機制,則可讓這類長期默默耕耘,做出成績的學校獲得欣賞、推介與正名,這不正是誕生更多更具實力的「名校」的第一步嗎?
這項評審的規則,不求學校全面傑出,只要在四項範疇的其中一方面有顯著表現者就可上榜,讓學校更有目標的工作,若要改進亦有明確的方向。這在教改的當兒,不失為一項積極有效的措施。
這次公佈的傑出學校共二十一所,獎項二十四個,在芸芸的中小幼學校群中,畢竟是個極少數。當中,自然有滄海遺珠,甚或是辦得更出色的學校一時未有參與。是故,獲獎的學校在興奮之餘,自會更上一層樓;而落選的學校、未參選而潛質優厚者,亦不必氣餒,好好借鑑同儕的寶貴經驗,努力改進,在今後的評審中再露實力。
在「傑出學校獎勵計劃」的推動下,在教改、課改的大潮流中,盼望本港出現更多「管理及組織」、「校風及培育」、「教學及學習」、「學生表現」四方面皆「傑出」的新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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