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7-10] 政府建議加強區議會職能 放大圖片
李麗娟、林煥光及馮程淑儀(右起)介紹區議會檢討工作小組報告書的二十八項建議。(趙焜崗攝)
【本報訊】特區政府昨日公佈「區議會角色及職能檢討」工作小組報告,就加強區議會職能及問責等五個範疇提出共二十八項建議。建議包括委任更多區議員進入全港性的諮詢及法定組織、成立獨立委員會檢討區議員的薪津安排、協助區議會制定自我規管守則等,估計每年所需的額外撥款超過五千萬元。
有關建議將進行為期兩個月的諮詢,倘建議得到支持,當局估計最快可於今年底開始陸續推行建議措施。
政府將進行兩個月諮詢
民政事務局局長林煥光昨日在「區議會檢討工作小組報告」的記者會上形容報告的建議是「循序漸進地向前邁進了一大步」。他指出:工作小組提出的建議將大幅加強區議會在地區事務上作為政府主要顧問的功能以及監察政府的角色,確保政府在地區的服務能體察民情,並對市民負責。包括向政府反映居民的需要及關注、監察政府部門在地區的工作,以及參與籌劃及推行地區工程項目。
工作小組在五個主要範疇提出了二十八項主要建議,包括:一、加強區議會就政府在提供和管理地區服務及設施方面的監察角色;二、加強區議會與政府的溝通;三、增加區議會參與制定政策的機會;四、加強對區議會及區議員的支援;以及五、提高區議會的問責性及工作效率。
林煥光說: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將在十八區成立諮詢委員會,並邀請區議員出任委員,讓區議員參與地區文化康樂設施的管理事宜。
目標是提供強化機制
今年度,當局已撥款一億六千八百萬元予區議會。較上年度大幅增加。是次他們建議進一步為區議會提供額外撥款,涉及經常開支逾五千多萬元,推行社區參與活動和小型環境改善工程。由今個財政年度開始,區議會撥款將會比上年度的款項增加百分之四十六。
此外,民政事務總署正就區議會的議事方式進行檢討,藉以加強防範,避免可能出現利益衝突的情況,及提高區議會會議的效率。同時,由於市民對區議員的問責性及工作效率的期望越來越高,故報告建議區議會考慮應否制定一套有關議員操守的自我規管守則。他否認有關建議和油尖旺區議會主席仇振輝串同妻子詐騙房津罪名成立但未有辭去區議會主席一職的事件有關。
是次的檢討由民政事務局主持的跨部門工作小組負責,而工作小組在報告書中所載的建議,已參考了立法會議員以及區議員的意見及建議,其中包括區議員於去年十一月十八日舉行的「地方行政新紀元」座談會中反映的意見。
市民可於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工作小組報告,亦可於民政事務局網頁(http://www.info.gov.hk/hab)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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