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7-24] 莊童案受惠者可申請居港
【本報訊】入境處昨日公布因莊豐源案判決而受惠的人士申請在港居留安排。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尊重終審法院對莊豐源案的判決,入境處正依照法院的決定處理因莊豐源案而受惠的人士申請在港居留的安排。因為莊豐源案件而受惠的在港內地人士,入境處將盡快聯絡他們,安排他們到出生登記處,確認有關人士的永久居民身份;至於在內地的受惠人士,可以直接向入境處的簽證組申請進入香港,但他們亦需要向內地有關部門辦理出境許可證。入境處同時會聯絡內地有關單位,加強邊境管制。
此外,一些持雙程證的內地人士昨日早上帶同在港出生的子女,向入境處查詢申請居留的問題,亦有剛剛持雙程證來港探望父母的未成年兒童,在親人的陪同下到入境處查詢終審法院的判決是否可以加快他們來港定居,他們表示,他們均於香港出生,但之後返回內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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