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7-31] 政府未計劃徵外傭培訓費
【本報訊】教育統籌局局長羅范椒芬昨日澄清,政府現階段未有任何計劃向聘請海外傭工的僱主收取培訓費用。不過,她承認,特區政府正研究幫助本地家務助理就業的問題。
對於有報道指政府計劃向聘請外籍家庭傭工的僱主,徵收四百元培訓基金,以拉近本地和海外傭工的薪金差距。羅范椒芬昨日出席香港大學國際青年峰會時表示,政府有關部門的確正研究如何幫助本地家務助理就業。
羅范椒芬指出,在研究過程中,政府收到各方面意見,其中有意見提到工資差距的問題。她說,政府在收到任何意見後都要處理,政府有研究過有關建議,但從沒有說會付諸執行。
她強調,問題的關鍵並不是工資的差距,最重要的是能否滿足僱主的要求,包括如何在工作時間、地區要求和服務性質方面配合僱主的需要。政府的研究會配合這幾方面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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