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8-17] 港加法律交流擴闊視野
【本報訊】香港特區律政司法律草擬科本周六首度派員前赴加拿大律政部門,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工作交流。法律草擬專員嚴元浩昨日在會見記者時指出:當局會評估是次工作交流活動的成效,以決定是否將有關活動發展成年度活動。
嚴元浩說:法律草擬科一向有舉行類似的交流活動,令科內負責草擬法例的律師能夠掌握世界各先進地區草擬法例的新潮流,培養國際視野,有助香港法例與國際接軌。隨著全球一體化的發展,不同國家及地區的法例草擬工作者的交流越來越多,且逐漸發展出一些共通的重要原則。
他舉例說:發達地區都傾向使用淺白文字撰寫法律條文,令「屬於大家的法律大家都能看得懂」;條文必須符合人權、環保;條文內應包含制衡行政機關權力的機制,以至必須符合世貿組織及其他國際貿易組織的條文和精神。同時,在草擬法例時活用資訊科技,也是世界各地草擬法例工作上的新潮流。
將於本周六前赴加拿大,並隨即於下周一「上班」的高級助理法律草擬專員吳鳳霞,期望能汲取當地進行雙語立法及推廣以淺白英語編寫法例的豐富經驗。她除會跟隨當地資深法律草擬工作者參與實際工作外,還會參與有關的內部培訓課程。嚴元浩笑言部門會視她如「海綿」一般:要求她在彼邦盡量吸收,回到香港部門便要將這些材料從她身上全數「擠出來」。
另一位高級法律草擬專員葉鳳瓊剛於六月參加過於路易士安那州新奧爾良市的國際法律草擬學院舉行、為期十一天的國際法律草擬會議。是次研討會共有來自二十多個地區的六十多人參與。她表示在是次交流中獲益良多,特別是在工作層面上應用的最新科技。
「荷蘭在法律草擬工作上應用了一個稱為LEDA『法例設計及諮詢』的系統。在草擬法例時,系統會對使用者作出提示,例如在草擬附屬法例時會提醒使用者留意有關主體法例的規定等。」葉鳳瓊說。目前,香港的法律草擬科已經自行開發了一套軟件,向法例草擬者提供便利的標準格式。他們會參考荷蘭的經驗,了解在運用資訊科技方面能否有進一步的發展。
在香港律師到外國考察的同時,不少外國律師也會到香港學習交流。例如兩位來自斯里蘭卡、負責法例草擬工作的政府律師將分別於九、十月來港,到律政司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工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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