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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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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23] 法官籲傳媒遵守報道守則

 【本報訊】審訊王德輝遺產案的任懿君法官昨日又再提醒傳媒指出,根據傳統慣例,法庭新聞報道只限於法庭中所提及過的事情。即使傳媒找到有關案件的任何額外資料,例如未曾在庭中提及的供詞或任何未發表的證據等,要是沒有在庭中提及,也不要報道出來。另外,也不可訪問任何與案有關的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包括翻譯人員及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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