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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2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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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27] 台灣新聞:「戒急用忍」鬆綁列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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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英文、辜振甫在「經發會」會議上。(法新社傳真)

 【本報訊】據中央社台北二十六日電:經過三天討論後,「經發會」五個分組報告討論今天圓滿結束,兩天半的議程共通過三百二十二項「共識意見」、三十六項「多數意見」及十二項「其他意見」,其中就業組與兩岸組更是達成高度共識,所有意見皆列為「共識意見」。

 各界注意的九二共識以附件方式供政府參考,而減稅案及調高舉債上限也沒有列入討論議程。

專案組定期檢討放寬項目

 由於兩岸經貿各項議題,環環相扣,具有高度相互關聯性,因此,「經發會」全體委員在彼此包容不同意見下,同意以包裹方式共同意見,其重要結論包括:

 一、確定推動兩岸經貿發展之基本原則為「台灣優先」、「全球佈局」、「互惠雙贏」、及「風險管理」。

 二、大陸投資「戒急用忍」政策改為「積極開放,有效管理」,主要做法如下:

 (一)委請產、官、學界組成之專案小組,定期檢討放寬大陸投資產業及產品項目。

 1、凡有助於提高島內產業競爭力、提升企業全球運籌管理能力者,應積極開放。2、島內已無發展空間,須赴大陸投資方能維繫生存發展者,不予限制。3、赴大陸投資可能導致少數核心技術移轉或流失者,應審慎評估。

 (二)放寬大陸投資資金限制,並建立風險管理機制:

 1、大陸投資資金來源應多元化。2、檢討放寬上市、上櫃公司及其他個別企業在大陸投資累計金額上限等有關限制。3、放寬投資五千萬美元以上個案,建立專案審查機制。

 (三)在建立相關配套措施及保障投資安全前提下,開放企業赴大陸直接投資。

 (四)配合大陸投資政策調整,准許未經核准赴大陸投資廠商補報備登記。

 (五)強化大陸台商產業輔導體系,積極協助台商降低投資風險。

建立兩岸資金流動機制

 三、建立兩岸資金流動的靈活機制,主要做法包括:

 (一)進一步開放OBU得與大陸地區金融機構直接通匯。

 (二)依國際慣例,循序開放島內金融服務業赴大陸地區進行業務投資、設立分行(分公司)或子公司。

 (三)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土地及不動產,並配合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開放陸資來台從事事業投資,以及逐步開放陸資來台從事證券投資,並以QFII制度對陸資作有效管理。

配合入世進程開放通郵

 四、有關加入WTO與兩岸「三通」方面,主要做法如下:

 (一)配合加入WTO進程,開放兩岸直接貿易及兩岸直接通郵、通訊等業務,並適度擴大開放大陸物品進口。

 (二)整體規劃兩岸「通航」,在兩岸簽署「通航」協議之前,擴大「境外航運中心」功能及範圍,開放貨品通關入出境,減少兩岸間接通航之不便。

 五、在考量「國家安全」前提下,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主要做法包括:

 (一)採總量管制方式,完善配套管理措施。

 (二)建立安全事項之通報及緊急事故之處理機制。

 (三)實施方式:與大陸方面協商相關問題與實施時機,必要時以試驗方式先行推動。

 六、兩岸協商問題:建議「政府」盡速凝聚朝野共識,化解「九二共識」之分歧,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定位兩岸關係,擱置政治爭議,盡速與大陸方面協商「三通」及其他攸關人民福祉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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