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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2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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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29] 醫管局擬推新公積金計劃

 【本報訊】承擔15%供款員工可選強積金,醫院管理局因現行的公積金計劃中,職員離職的投資開支和行政費用不足在員工供款中扣除,因此將推出新的公積金計劃,現時有關方面已經和各職系協商委員會討論。

 醫管局發言人表示,基於醫管局現行公積金信託契約的限制,公積金計劃的投資開支和行政費用是從計劃中職員離職時,根據其服務年資而放棄的供款中扣除,而不是如全港其他機構般在公積金資產內扣除。現時職員離開時放棄的供款已不足應付支出,亦不可能由公帑彌補,因此考慮以一個新的計劃代替現時的公積金計劃,使公積金投資開支和行政費用可以從公積金資產中扣除。

 醫管局發言人又稱,新計劃的運作模式與現行計劃大致相同,醫管局繼續對現職員工承擔底薪百分之十五的供款。另外,新的公積金計劃須根據法例保存「最低強積金利益」(每月二千元為上限),成員在六十五歲或在強積金條例規定的情況下可以提取。而新的計劃可能提供較彈性的投資選擇。另外,醫管局員工當然可以選擇加入「強積金計劃」。

65歲可提取

 醫管局了解員工對公積金計劃的關注,已經和各職系協商委員會討論,並開始進行廣泛溝通,向所有員工解釋,相信他們會明白這次改變是使醫管局公積金和全港其他機構看齊;新的公積金計劃有其優勝之處;如果他們不選擇新計劃,也可以選擇加入強積金計劃。新的公積金計劃須在醫管局董事局討論和通過後,才會實行。

 現時醫管局公積金計劃成員有四萬二千多人,資產值為一百六十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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