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8-31] 港與波蘭互免簽證 放大圖片
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昨日與正在訪港的波蘭共和國副外交部長Mr Radoslaw Sikorski簽署互免簽證協議。
【本報訊】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昨日與正在訪港的波蘭共和國副外交部長Mr Radoslaw Sikorski簽署互免簽證協定。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該協定實施後,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前往波蘭旅遊時將獲免簽證待遇,最長可逗留達九十日。同樣,波蘭國民亦可免簽證入境香港九十日。」
發言人補充:「該協定會在波蘭完成內部所需的所有程序後生效。有關程序約需時兩個月。」
該協定標誌著香港與波蘭共同促進雙方旅遊便利的努力,進一步加強雙方在貿易、商業及旅遊方面的聯繫。當這項協定生效後,給予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安排的國家和地區將增至九十二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