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9-01] 南丹礦難肇禍原因查明
【新華社南寧三十一日電】國務院調查組在廣西自治區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配合下,事故調查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南丹「七•一七」特大透水事故的直接原因現已查明,有關責任人被依法逮捕。
國務院調查組在礦井水排乾之後,立即展開事故原因的調查。調查組通過對遇難生還人員、礦山管理人員、政府有關工作人員的詳細調查詢問,查閱文件、技術資料,組織有關水文地質和工程爆破專家,在對事故礦區的六個礦、八個井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先後六次到井下現場實地勘察、取證,確認事故發生的時間為七月十七日三時四十分,地點是龍泉冶煉總廠所屬拉甲坡礦九號井標高——六六米平巷的三號作業面,認定這是一起由於礦業秩序管理混亂,長期非法開採,以採代探,亂採濫挖,違章爆破而造成的一起特別重大的責任事故。事故發生後,地方政府一些官員與礦主相互勾結,採取非法手段,隱瞞事故、封鎖消息達半月之久,性質十分惡劣。
據查,七月十七日凌晨三時多,拉甲坡礦明知作業區域存在透水隱患,不但不採取防範措施,而且繼續冒險組織作業,在九號井標高——六六米平巷處的三號工作面內兩次實施爆破,使位於下方的恆源礦受淹老塘與上部的三號工作面之間的隔水岩體產生脆性破壞,積水在強大水壓作用下,擊穿隔水岩體,形成一個長徑三米、短徑一點二米的橢圓形透水口,高壓水大量湧入,先後使拉甲坡礦三個工作面、龍山礦兩個工作面、田角鋅礦一個工作面被淹,八十一人失蹤。在井下排水過程中先後找到屍體七十八具,還有兩具屍體於七月二十六日被礦主私自拉出火化,事故遇難者共八十人,失蹤一人。
國務院調查組在查明事故原因的基礎上,通過對事故責任的分析認定,提出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建議。公安機關已對原龍泉礦冶總廠總經理黎東明等十一名嫌疑人,以重大事故責任罪依法逮捕。檢察機關已對濫用職權、故意隱瞞事故真相的原南丹縣委書記萬瑞忠、原縣長唐毓盛、原縣委副書記莫壯龍、原副縣長韋學光等四人依法逮捕。與事故相關的瀆職、賄賂及涉黑問題,仍在深入調查之中。
據悉,日前廣西自治區黨委還對南丹縣委、縣政府班子進行了調整充實,四名新的領導成員已經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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