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9-11] 娛記走場:名人當自重
•小新•
梁思浩挨打事件,他是受害者,小新一直支持他勇敢面對,自警方高調派員對他廿四小時加強保護,對他受到心理壓力,日常生活的不便亦很同情。但早前思浩有些行為有點令人失望,做人處事似乎不夠成熟,明白警方的用意就理應好好配合,有些場合免得過就不要出現,對自己對件事也是好的,一些警方保護你的秘訣又點可以咁張揚,豈不是「倒米」,不可以為宣傳,為滿足一些傳媒好友而做些不適當的行為,睇睇志偉的表現就知何為成熟處理方法了。
若不改變,真擔心他會變第二個蔡楓華,迷信曝光效果,要知凡事適可而止,太多的負面曝光令人反感,失信心,豈不是更沒人搵你做事,胡亂利用外界人的同情心,仿如「自我毀減」,當大家發覺你不再值得同情時,所做的一切不會有支持。
最近白韻琴入獄頭兩天,大家會以同情之心去看她、體諒她,過多幾日就會有人講,名人入獄與其他人入獄有何分別?一樣是犯法,待遇應同等,身為名人更應自愛;所以謝偉俊也識得言論「收斂」,降低事件的曝光度,因為明白自己處境,在甚麼位置該做甚麼事,博同情無意義,做好自己才有用。想別人支持你先要自己爭氣,否則,連翻身機會都失去,豈不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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