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9-22] 老翁中獎彩票行賄破財五千
【本報訊】一名小販,向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一名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提供兩張仍未領彩金的香港賽馬會賽馬博彩彩票,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昨日在北九龍法院被判入獄兩個月,緩刑兩年,及罰款五千元。
倫康,七十四歲,昨日承認一項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8(1)條罪名,即在與「食環署」進行事務往來時向政府人員提供利益。
裁判官許肇強宣判時稱,被告犯了嚴重罪行,但鑑於其老邁年紀、無刑事紀錄及認罪,故此判處緩刑。
案情透露:倫為一名小販,在九龍深水步租用攤檔售賣帆布及膠檯布。今年四月二十七日,助理小販管理主任康志偉受命處理一宗有關倫涉嫌阻街的投訴,發現倫涉嫌犯了阻街罪行,並就有關罪行警誡他。康記下倫的資料以便向他發出傳票之際,倫突然拿出兩張香港賽馬會賽馬博彩彩票,並用一張報紙包裹。
被告向康說自己贏了賽馬,但仍未到香港賽馬會領彩金。然後將彩票交給康,並向康說:「俾你鵅A當你買,當你中,你自己去收錢就得喇。」
康拒絕收受彩票,於返回辦公室後即向上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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