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9-22] 第二屆特首選舉程序公布
【本報訊】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發表選舉活動指引的建議,訂定進行第二屆行政長官選舉的程序。這套指引特別加入了一章,處理政府官員和候選人在同一場合出席公開活動的問題。該章指出,政府官員在出席候選人也可能出席的公開場合時,應審慎從事,避免和候選人合影。
無針對競選連任的特首
選管會主席胡國興,委員梁乃鵬、成小澄昨日舉行記者會,公布有關詳情。選管會同時發表一套指引的建議,規管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的活動。第二任行政長官定於明年三月二十四日由八百人的選舉委員會投票選出。由於有委員辭職、去世或可能喪失地方選區選民資格而騰出空缺,所以界別分組補選需要在一月初舉行,填補委員空缺。
市民可以在十月四日或之前的兩星期內,就建議發表意見。然後選管會將會制定相關規例提交立法會審議;最後,選管會將會在十二月初發出正式指引,之後,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補選的候選人提名期就會展開。
胡國興表示,剛剛生效的《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已經為選舉制度、候選人提名資格、選民的組成、甚至投票制度等等訂定一個框框。他說,一向用來監管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活動的《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同樣適用於行政長官和界別分組選舉。
胡國興說,這兩套指引都新增一章,處理政府官員和候選人在同一場合出席公開活動的問題。他表示,一向以來,公務員事務局的指引是禁止政府首長級人員、政務主任、警務人員和新聞主任公開支持任何候選人,以免引起利益衝突。他表示,除了這四類公務員,個別公務員可以助選,甚至做候選人的代理人。不過,助選活動不得與公務有利益衝突。此外,經常跟市民接觸的公務員也不宜擔任代理人(詳情見附表)。
促傳媒報道公平公正
胡國興又感謝傳媒一向以來的合作,令到選舉活動得以公平、公開、誠實地進行。他說,「這兩套指引各有一章說明傳媒的角色。我們仍舊促請傳媒一如以往公平、平等地報道每位候選人的消息。」
胡國興說,選管會建議在灣仔香港會議展覽中心七A展覽廳設立一個投票站和點票站。投票在早上九時至十時舉行,之後立刻開始點票;如果沒有候選人取得過半數有效票勝出,就在下午二時至三時舉行第二輪投票;有需要的話就在晚上七時至八時舉行第三輪投票。若仍未有人當選就由選管會另擇日子再舉行投票,直到有候選人勝出為止。他說:「投票保密是我們堅守的重要原則,今次選舉仍會嚴格執行,確保選舉公平誠實。」
投票站職員會派發刻上「剔」號的印章供選舉委員會委員填劃選票。委員必須進入投票間填選票,然後摺一摺選票,遮蓋所作出的選擇,才離開投票間,把選票放入投票箱。
他說:「選票會用人手點算,做法類似我們以往議會選舉的模式。點票站設有公眾席,歡迎市民在場觀察整個點票過程;我們亦歡迎新聞界現場採訪。」
他表示,這份指引並無一些條款針對競選連任的特首,因為這樣會對尋求連任的人士不公平。他表示,指引亦無規定任何人公開支持或反對任何一位候選人,他指出,最重要是確保投票保密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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