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9-22] 工業用地用途將擴寬
【本報訊】城市規劃委員會決定把「教育機構」及「公眾娛樂場所」加入為「工業」地帶許可用途之內,這將使工業用地的使用更加靈活。
城規會發言人昨日解釋上述決定時說,容許工業區內合適地點作這兩種用途,可使土地運用更具彈性。
城規會將會把這兩種用途加入「工業」地帶註釋的第二欄內,並在各分區大綱圖內作相應修訂。
此後,透過申請規劃許可,工辦樓宇或計劃全面改動為非工業用途的工業樓宇,均可獲許作「教育機構」及「公眾娛樂場所」用途。
發言人強調,通過規劃許可制度實施適當規管,可確保任何可能出現的交通,環境及消防問題得以妥善處理。
基於消防安全及其他規劃上的考慮,並無條文容許把一座工業樓宇局部改作上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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