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0-13] 七成家庭置屋計劃無取消
【本報訊】房屋局發言人昨日表示,部分報章昨日有關全港七成家庭擁有自置居所的指標已不存在的報道是不正確。
發言人說:「我們去年曾檢討在二○○七年達到七成家庭擁有自置居所的目標進度,結論肯定了這是有用的目標,希望經濟好轉後,可以達到。我們強調政府無意迫使市民置業。市民可以在自由市場自行作出決定。因此,全港百分之七十家庭擁有自置居所的指標仍然維持,並且在二○○一年房屋局施政方針小冊子中清楚列出。我們的目標是繼續推展有關工作,以期使整體自置居所比率達至百分之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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