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0-15] 問責制切合港人治港概念
【本報訊】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昨日在港台節目《香港家書》中表示,行政長官董建華在施政報告中提出的高官問責制的構思,令問責制的發展向前邁出重要的一步,新制度更加切合港人治港的概念。
現行政制沿襲殖民管治建制
他說,本港現行的政制安排,大部分是沿襲昔日的殖民管治建制,而並非建基於一國兩制下我們現時所享有的高度自治。特首提議在特區政府高層架構引入一套新的主要官員聘用制度,適用於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和大部分的政策局局長。這是一項影響深遠的建議,曾蔭權認為會使特區政府的問責制更趨完善。他說,目前,三位司長和所有局長都屬常額公務員。因此,他們須要就行政管理失當和個人行為不檢負責;同時,也受到行之已久的公務員委任、管理及紀律制度規管。然而,社會上不斷有壓力要求高層公務員就施政的成敗得失負上政治責任。根據現行的公務員聘用條件,要求公務員負上政治責任,並不恰當。這樣做始終會破壞本港公務員體制的政治中立,而政治中立正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之一。
公務員可續保持政治中立
他說,構思中的主要官員經行政長官提名後委任,並向行政長官負責。他們在政府內部構成一個新的政治決策層,而此舉亦可以令公務員繼續保持中立。這個制度會帶來更多彈性,讓行政長官可以同時從公務員隊伍和私營機構之中物色合適的人選,擔任這些職位。這些官員與公務員之間在角色和權責上的分別,會有清晰界定。
他說,具體來說,三位司長和政策局局長會負責制定政策及承擔政治責任,而公務員則負責公共行政及管理方面的職務。根據這些安排,主要官員須對轄下政策範疇的施政得失負上全部的政治責任。正因如此,他們當會更用心聽取民意,並且認真加以考慮,以確保所推行的政策切合民情,所提供的服務亦得到公眾認許。
他最後稱,新制度可以把公務員政治化的機會減至最低,確保公務員管理制度完整,保存公務員一貫專業、中立和量材錄用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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