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0-19] 證監會修訂合併守則
【本報訊】證監會昨公布《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的強制要約條文修訂,今日起強制要約觸發點由百分之三十五降至百分之三十,自由增購率由任何十二個月內的百分之五降至百分之二,而百分之二自由增購率限制將適用於持股量介乎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之間的股票,但過渡性條文另有規定的情況除外。目前持股量在百分之三十或以上但少於百分之三十五的股東制定過渡性條文,有效期十年。
證監會是於今年四月十日發表《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購回守則》的檢討諮詢文件,邀請公眾就證監會建議對有關守則作出多項修訂提交意見,諮詢期於今年六月十五日結束。該等建議修改包括降低強制要約觸發點(收購觸發點)及自由增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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