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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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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0-30] 反吸煙團體效法外國經驗 擬向煙草商提出集體訴訟

 【本報訊】(記者 蔡蘊賢)近日多間煙草公司大力宣傳青少年反吸煙活動,看似與其立場背道而馳,只不過是藉此淡化議員及市民大眾對煙草商的形象,由於煙草商一直隱瞞吸煙對健康所構成的影響,故此,吸煙與健康委員會透露,考慮效法外國控煙團體做法,向煙草商提出集體訴訟,並獲一些本地律師原則上答允協助。

 今次會議的學術委員會主席高永文在剛結束的第六屆亞太區反吸煙會議上表示,他們正策劃替吸煙受害者向煙草商提出訴訟,以往都有病人控告煙草公司的個案,但個別控訴由於審訊程序漫長、所費財力巨大,因此往往訴訟都不會成功。他指出,外國的資料對於香港十分有用,可以免除不少不必要的工夫。他又表示,本地反吸煙的團體希望在短期之內組織起來,探討效法外國向煙草公司提出訴訟的可行性,會協助一個或多個的病人。

 亞洲反吸煙諮詢所主席麥龍詩迪指出,在香港向煙草公司提出法律訴訟的好處,可以令煙草公司在出庭作供時,公開以往煙草公司的欺騙及隱瞞吸煙遺害的事實,亦可以令到一些內部文件,例如過去十年煙草公司在香港推銷煙草的策略曝光,以改變大眾對煙草業的形象。

 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主席賀達理表示,研究顯示,青年人在十八歲後,還未感染經常吸煙的習慣,成為「煙民」的機會相對較小,煙草商亦深明此道理,因此大部分煙草商都以不同年齡的青年人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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