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1-01] 中國稅制將作六大調整
【本報實習記者嚴艷北京三十一日電】國務院研究室宏觀經濟研究司副司長叢明表示,從二○○三年開始,國債投資力度將減弱,屆時將通過增強社會投資機制逐步取代國債投資。為適應「入世」需要,中國現行稅收政策將作六大調整:
首先,實行增值稅的轉型,即轉變現行生產型增值稅為消費型增值稅,以刺激企業投資的積極性。
按國民待遇原則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據介紹,統一後的企業所得稅應按照擴大稅基、降低稅率的原則,減輕內資企業的稅負,取消外資企業的稅收優惠。
進一步完善出口退稅機制。結合增值稅的轉型,實行徹底退稅的辦法,即實行完全的零稅率,逐步取消退稅指標的分配管理辦法。
同時,將建立一定的關稅保護措施。對需要進行控制的進口商品,通過運用從量稅、符合稅、進出口調節稅等關稅措施,適度保護國內相關的企業。對需要制裁的進口商品,要充分運用WTO的反傾銷、反補貼規則,進行關稅保護。在調節個人收入差距方面,將完善個人所得稅、遺產稅等稅制。在保持稅收穩定增長的基礎上,適當減輕中低收入者的稅負,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
此外,在稅權劃分上,適當增加共享稅稅種和增加省級地方政府的稅收調控權,賦予省級地方政府擁有一定的地方稅立法權和一定的減免稅收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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