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1-27] 麗晶花園三人被控歧視
【本報訊】平等機會委員會代表五名九龍灣健康中心的員工,控告三名麗晶花園居民,違反殘疾歧視條例。平機會指該三人,涉嫌干擾任職照料員的五名員工上班或下班、又拒絕讓他們取道麗晶花園。平機會表示,基於個案關乎護理服務提供者,因為與殘疾人士有聯繫而遭受歧視、並且涉及重大法律原則,所以協助五名健康中心員工提出訴訟。
五名原訴人為任鳳馨、陶昭陽、曾惠王京、劉慧儀、梁秀王京;與訟人為胡漢強、王妙蓮、劉寶王京,三人現仍居於麗晶花園。入稟狀指,三名與訟人於九九年六月至九月期間,與若干身分待確認的人士,阻止五名原告人向殘疾人士提供服務,不淮各原告人進入處所,及作出中傷,違反《殘疾歧視條例》。麗晶花園居民於九九年因不滿屋苑旁邊興建內有愛滋病及性病服務中心的健康中心,發起大規模抗議行動,並連日向上班的中心員工作出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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