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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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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07] 內地中醫符資格可執業

 【本報訊】(記者 蔡蘊賢)對於內地有意來港執業的中醫師,衛生署發言人表示,他們必須持有衛生署中醫組認可的本科課程學位,並要通過中醫組舉辦的執業資格試,才可在港執業,但有關安排會在公布表列中醫名單後。

 衛生署發言人稱,香港於去年實施中醫註冊制度,但有關註冊中醫師必需曾在香港執業,如未曾在港執業的中醫師,就必需經過衛生署中醫組的考試,與及擁有本科學位。由於現時中醫註冊制度正處於過渡階段,並將於今個月下旬公布表列中醫的名單,當公布有關的名單後,才會公開讓內地中醫師考取香港執業試,衛生署發言人強調,內地中醫師到港執業並無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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