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秘魯籍男子,在祖家失業,在在需財情況下,被一名中國籍男子利用,給他三千美元,攜帶時值二百六十萬元可卡因來港,結果被機場海關人員揭發將他拘控,昨日解高院提堂,被告認罪,法官判其入獄十四年。
法官判案時指出,被告由境外攜帶毒品來港,罪名十分嚴重,被告應判刑二十一年,考慮其認罪判決如上。
秘魯籍被告ARTADI COLONNA,四十一歲,被控本年四月十四日在機場內藏有二點一四公斤可卡因,可作非法販賣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