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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1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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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15] 文匯社評:對內地遊客服務必須規範化

 最近有一些廣東旅行社來港設立分社,提供一條龍服務,並開始在香港集資。這反映香港與廣東在旅遊業方面的競爭和交流,已進入新階段。中國已經加入世貿組織,旅遊企業也會走向世界,並提高服務水平,廣東旅行社來港設立分社,肯定會為香港帶來更多遊客,也有利於對內地遊客服務規範化。

 有一些香港旅行社擔心,廣東的旅行社來香港搵食,可能會搶走他們的生意。其實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廣東的旅行社一直以來在香港設立了沒有註冊的分支機構,提供一條龍服務,他們在內地收客,然後由這些設在香港的分支機構向內地遊客提供食宿和導遊服務。香港旅行社根本做不到他們的生意。由於零團費的惡性競爭,三夜四天的旅行團本應收費八百元,四夜五天的旅行團應該收費一千一百元,他們索性不收費用,帶團友去購買金飾和名牌貨,價格大幅提高,然後索取百分之六十的佣金,這使內地遊客吃啞巴虧,投訴無門。最慘的是,黑狗得食,白狗當災,沒有註冊的地下旅行社賺取了不義之財,香港卻蒙上了「宰客謀人寺」惡名,使香港旅遊業口碑一落千丈。零團費的運作模式不改變,香港很難吸引更多內地遊客,擴大營業體積,即使中央政府放寬內地居民來香港,香港也難從中得益。

 廣東的旅行社來香港註冊設分支機構,說明這些旅行社已知道香港將立法規管接待外地遊客的服務,零團費惡性競爭和宰客時代已經過去了。香港特區政府已同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商量過取締零團費問題,初步的對策是,香港特區立法規管接待外地遊客的旅行社,旅行社必須聘用本地合資格的旅遊業從業員,旅行社與內地組團社之業務合作須有合約規定,列明雙方的責任和收取的各種費用,不允許低於成本接團,若有違規行為,須受本港法律懲處,內地組織旅行團的旅行社若受到香港投訴違規,國家旅遊局可以對之採取制裁措施。內地旅行社來香港營業,自當受到香港法律的約束,必須文明經營,不得帶遊客到黑店購物賺錢。

 內地遊客來香港觀光,購物權益受到保障,獲得港人殷勤服務,自然留下美好印象,口碑傳萬里,新客絡繹來。

 旅遊業走向市場化,乃大勢所趨。當內地旅行社可以來港註冊開辦企業時,內地也會逐步開放市場,允許香港旅行社在內地營業收客,組團來港。只有這樣,才可發揮市場競爭機制,防止壟斷謀取暴利,提升內地企業的競爭力,保障消費者的利益。香港不怕競爭,也歡迎內地旅行社來港競爭,但是,競爭應是平等的雙向的,隨著中國入世和自貿區的逐步建立,香港旅行社也可以開拓內地遊客市場,比創新,比服務,比質量,比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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