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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1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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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17] 收錄無證童入學爭議大

 【本報訊】(記者 黎建安)近期有學校取錄等候居港權的內地無證兒童,引發社會上很大爭議,儘管政府表明在終審法院未有判決前,不會控告取錄無證兒童的學校,但仍呼籲學校要顧及引發偷渡潮的可能性,在昨天港台城市論壇上,出席的講者對於這些學童應否享有在港讀書權利意見分歧。

 出席論壇的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表示,在參考現時的教育條例及入境條例後,發現並沒有任何條文,列明取錄持行街紙的內地兒童入學是抵觸法例,因此政府聲稱學校取錄無證兒童入學可能抵觸法律,是沒有實質的法律依據。他又指出若果只在行街紙上,附加在本港不能就讀正規學校的規定,也只是行政指令,即使引起法律訴訟,亦未必站得住腳。他認為政府應根據國際公約的精神,保障兒童入學的權利。

 不過,立法會教育委員會事務委員會主席楊耀忠則指出,逾期居留本身已屬違法。他指出過往持行街紙的內地兒童,均要取得入境署長的批准才能申請入學。他建議準備取錄這些兒童的學校,應先向入境署提出申請,在獲得批准後才為他們提供教育,以免好心做壞事。

 行政會議成員譚耀宗表示,十分同情手持行街紙但未能入學的內地在港兒童,但他擔心,一旦放寬規例,准許他們入讀正規學校,可能會有好多問題,甚至吸引更多人不按法律程序來港。另外,譚耀宗回應有學校收取不獲批准入學的無證兒童,做旁聽生時說,持有擔保書的無證兒童,如果在不獲入境處長批准的情況下入學讀書,是違反逗留條件,入境處可採取執法行動。他希望家長細心考慮讓無證子女入學的問題。

 社會福利署署長林鄭月娥強調,社署只會協助合法在港居留的人士,無證兒童的家庭如果出現經濟問題,可以申請由志願團體及善心人士捐獻的緊急援助基金,政府不會向無證兒童發放綜援金。林鄭月娥表示,緊急援助基金全部是善心人士組成,與政府的撥款無關。

 對於上周有本地非政府組織,表示會讓內地持行街紙兒童入學,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表示歡迎。她期望各有關團體應就此事尋求解決辦法,不應互相攻擊。不過,梁愛詩並沒有正面回應,會否檢控部分取錄內地無證學童的學校,只表示要等到有正式個案後才作出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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