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2-25] 節日勿醉駕 樂極免生悲
【本報訊】警方預計聖誕期間會有市民可能飲酒,令到酒後駕駛的機會比平日多,警方會加強檢控,並且提醒拒絕接受呼氣測試的司機會被判人獄三年,以及罰款二萬五千元。
警察交通總部總警司鄧厚江表示,去年聖誕期間,市民酒後駕駛接受酒精測試的個案,超標比例比平日高一倍,是道路安全的高危時期,部分司機以為不向警方提供呼氣樣本,便可以逃避檢控。但他表示,若任何人士沒有合理解釋而拒絕提供呼氣樣本是屬刑事罪行。鄧厚江表示,目前酒精測試的準確度高,即使司機試圖於接受測試之前大量飲水,都可以查出司機開車前是否有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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