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2-25] 李少光:遣返與讀書無關
【本報訊】(記者 劉偉仲)入境處處長李少光昨日表示,較早前入境處遣返兩名在港剛入學的內地無證兒童,屬於正常程序,與他們在港讀書無關。他說,當局一直有使用酌情權,但同時要兼顧整個出入境管制制度,如果每宗個案都給予酌情權,整個制度將會崩潰。
李少光昨日出席「中國內地水墨畫作品展」時,被問到入境處遣返無證兒童的問題。李少光表示,無證兒童部分是過期居留,部分是偷渡入境,部分有官司纏身,入境處要待法庭作出判決後才可採取行動,但部分沒有這個問題,如領養兒童,法案的判決是很清楚的,入境處會向他們發出遣送令,而他們有權按法例提出上訴,這是正常的程序。
他說,入境處一直都有按法庭的判決簽發遣送令,並非特別針對這兩名兒童,亦與他們可以入學無關。被問及為何不行使酌情權,容許他們留港時,李少光表示,當局使用酌情權時,一定兼顧整個出入境管制制度,不可能每宗個案都給予酌情權。
出席同一場合的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就表示,不會就有關事件作出評論。她說,假如要進行檢控,會由部門去做,她對此不作評論。
另外,較早前接到入境處遣返令的內地無證兒童殷雪敏的行街紙昨日獲得入境處續期,但由以往每兩星期續期一次改為每個星期續期一次,她的父母很擔心雪敏會突然被遣返。只得三歲的雪敏根本不曉得「遣返」是甚麼一回事,只表示不想返回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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