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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6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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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06] 建丁屋查四代惹不滿

 元朗廈村鄉鄉民近期申請建「丁屋」,元朗地政處竟要求申請者交「四代內族譜」,引證其原居民的身份。但鄉民指出,並非所有鄉民都具備族譜,亦很難去搜集族譜資料,認為是強人所難的擾民做法,且不滿元朗地政處未有諮詢新界鄉議局及鄉事組織便更改向來的政策。新界鄉議局已準備在本月十日與規劃地政局舉行會議時提出質詢,並要求保留現行的做法。

 申請批建「丁屋」,申請者是要具備原居民男丁身份,且一生人只有一次機會。根據新界鄉議局與當局過往達成的協議,只需鄉事會主席及村長簽名證明,申請人原居民身份便可獲得確認,但他們的簽名須要承擔法律責任。鄉民指出,這種確認程序,向來行之有效,亦無發生過嚴重冒認事件。

 新界鄉議局早前的執委會會議,廈村鄉鄉事委員會主席鄧致祥反映說,該鄉村民近期申請建「丁屋」,元朗地政處竟要求村民出示四代內族譜,以及祖宗的產業證明資料。他認為這是擾民政策。其他出席會議的鄉局成員對元朗地政處更改程序的做法感到詫意,並表示擔心其它地政處也跟隨,擾及鄉民申建「丁屋」。他們還指出,族譜就算有,整個鄉族基本只有一本,搬來搬去,容易遺失,責任難當,且並非每個鄉族都有族譜。他們並指出,程序如要更改,也應先行與鄉局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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