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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1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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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19] 立會建議首置業主停供兩年

 【本報訊】(記者 譚偉怡)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政府因應現時經濟困難,對首次置業貸款及夾心階層住屋計劃業主提供的紓困措施。議員批評有關的條件過分苛刻,建議容許業主「停供」兩年並將還款期順延,房屋局則指措施是為短期紓解民困,而且是涉及公帑,所以要求會較嚴謹,惟政府亦會作出酌情處理。

 為協助經濟出現困難的首貸及夾屋業主,房屋局早前提出讓借款人可申請暫停還款最多十二個月,不過還款年期則不變,而出售單位的借款人如未能償還全部首貸欠款,則可重組還款安排。不過,有出席議員指政府的協助不足,列出的條件亦過分苛刻,顯示政府無誠意幫助業主。

 陳偉業批評,申請人擁有資產額最多不能超過五萬元的規定太嚴格,李卓人亦表示,有關的條件較申請綜緩的要求更高,政府假設經濟會於短期回升,市民「供樓」能力可回復至從前水平是「太樂觀」,而陳鑑林認為,應容許業主有較大數額的資產額,建議將限額增加至十五萬元。議員亦同意,要求政府將暫停還款期由一年延長至兩年,還款年期亦可延長。

 對於向出售單位業主提供「貸款重組」,劉炳章擔心在沒有抵押的情況下,作出貸款安排,會令政府承擔過大的風險,亦質疑如何保證能成功收回有關的債項。

 房屋局首席助理局長曾愛蓮回應時表示,首貸及夾屋的貸款都是來自公帑,因此申請的條件不能太寬鬆,以幫助真正有需要的業主,並強調現時提出的原則,只是屬於指導性,政府會因應個別情況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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