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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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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22] 駕車違例擬上堂代扣分

 【本報訊】(記者 黎建安) 立法會一委員會,昨天討論違例司機以參加駕駛改進課程,代替扣分的條例草案。有議員擔心課程學費過高,部分人可能無法負擔,並指草案中有關改進課程導師的要求過於嚴苛。

 運輸署計劃修訂道路交通法例,容許違反交通法例的司機,每兩年可獲一次機會參加駕駛改進課程,司機需首先上課不少於七小時,然後可參加考試,若果成績合格,便可抵銷因違例而被扣除的三分,這些課程約需學費二千元。

 另外,草案又規定負責改進課程的導師需要有中五學歷,以及過往從未觸犯交通規例,並要求將來營辦提供這些課程的學校,必須獲得認可銀行發出的擔保書,作為一旦該校經營不善倒閉,對學員的補償。條例草案將於下月底在立法會恢復二讀,一旦條例獲得通過,當局便會展開招標程序,預計最快在今年年中推出有關課程。

 代表交通航運界的劉健儀發言時,擔心一些司機無法負擔昂貴的學費。另外,部分議員批評改進課程導師所需資格過於嚴苛,要求署方容許一些有豐富經驗,但學歷不足,以及在一段時間內沒有觸犯交通規例的人士,擔任導師。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葉李杏兒回應時表示,個別學員若果家境清貧,可向運輸署署長申請減免學費。她又稱當局將繼續諮詢業界意見,定出實務守則的定稿,期望在條例生效有關計劃實施時,會有四至五間學校投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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