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1-23] 經紀非禮中大女生罪成
【本報訊】任職投資經紀的二十四歲青年陳世榕,昨日被法庭判處在遮打花園非禮一名中大女生罪名成立,判囚半年,被告上訴,獲保釋候審。被告獲悉被判罪成時,一直閉目哭泣。
案發於去年六月十四日凌晨時分,就讀中文大學的男女事主,深夜在遮打花園內親熱,女事主感下體「唔舒服」,脫下內褲,交由男事主放到手袋。這時被告突然出現,並說:「你�]係度做乜,點解連底褲都除埋?」便隨即伸手到女事主裙底非禮她。兩名事主逃離現場,被告從後跟隨,更唬嚇他們「不要報警」,兩事主其後向巡警求助。
辯方律師指被告任投資經紀,月賺三萬元,為家庭經濟支柱,被告一直熱心擔任紅十字會及社會義工工作。被告於三個月前新婚不久,其妻等家人和朋友昨均到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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