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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2月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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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2-03] 三警包庇娛樂場所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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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署調查有警員包庇娛樂場所內不法活動,包括聯誼會容許未成年人入內打麻雀。

 【本報訊】廉政公署在一個行動中拘捕了七名人士,包括三名警務人員,懷疑他們行賄受賄,向娛樂場所經營者預先提供警方巡查的訊息,以及涉嫌包庇有關場所內的懷疑非法行動。

 廉署於前晚展開代號「企鵝」的搜捕行動,拘捕兩名偵緝警長及一名高級偵緝督察。並拘捕另外四名人士,包括一名娛樂場所集團的執行董事、一名集團的女經理及兩名助理。另外,一名高級督察、兩名警長及一名警員,以及十四名娛樂場所負責人和職員曾接受廉署問話,協助調查。調查亦發現,涉案集團董事涉嫌曾安排其僱員在警方巡查行動中「頂包」被拘捕。

 據了解,涉嫌被警員包庇的娛樂場所位於荃灣和葵涌,包括卡拉OK、的士高及供人打麻雀的聯誼會等。

 根據法例,該等娛樂場所,必須按申請牌照時所列明要遵守的規矩經營,例如限制或禁止未成年人進入,進入場內的人數亦受限制等等,但該等場所卻有法不依,不但容許青少年進入聯誼會打麻雀,而且場所內的顧客人數亦超出規定,有些場所內甚至有人販毒,如果遇上警方查牌揭發時,店方可能會被檢控,甚至取消營業牌照,於是便誘發包庇活動,有執法人員通風報訊給違例經營的場所,以便在警方行動前就作出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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