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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1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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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10] 公務員減薪不追溯至四月

 【本報訊】(記者 王燕平)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表示,如果公務員一旦需要減薪,政府將會立法執行,避免出現不必要的法律爭拗。他又指出,減薪的法例不會有追溯力,而去年新入職的公務員應不受影響。

 王永平昨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指出,由於戰後從未出現過公務員減薪的例子,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爭拗,政府在徵詢過法律顧問的意見後,認為最穩妥的做法是立法執行。政府現正草擬有關法例。

 按過往的慣例,公務員每年薪酬調整一般會在六月才正式拍板,七月份發放薪金時才追溯至四月生效。不過,王永平指出,如果今年十月份公務員需要減薪,不會追減,因為有關法例不會有追溯力。另一方面,亦可以令公務員有更充分的時間為面對減薪作準備或作出一些財政上的安排,這是比較合情的做法。

新入職公務員不受影響

 王永平又指出,即使減薪,入職不足一年的公務員多數不會受到影響,因為上次加薪他們並沒有得益。他重申,預算案中提及公務員整體減薪百分之四點七五只是一個假設數字,最終要等五月公布的薪酬趨勢調查結果,再結合其他考慮因素,包括香港經濟、政府財政狀況、公務員士氣及市民意見等,才決定調整的幅度。

 不過,他指出,四點七五這個減幅等同公務員的薪酬回復到回歸前的水平是最穩妥的數字。他亦不排除會按一貫做法,依不同職級作出薪酬調整建議,如果有員工提出按不同級別定出不同的減薪幅度,政府亦會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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