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17] 馬會:有足夠理據
【本報訊】上周三快活谷夜馬第六場賽事,馬會競賽小組裁決原跑第一名的「新年代」阻及第二名的「超水準」向前競逐,取消其頭馬資格,貶落第二名,而「超水準」則升為第一名。但這個裁決引起馬圈中人及眾多爭議,不少人更口誅筆伐指有人處事不公,又有人用傳真信件發動馬迷在今日賽事不要投注。
馬會為平息爭議,特製作一套影片,以及重播這場賽事的巡邏片段,由首席受薪董事解釋為何作出有關判決,希望能獲得大眾的接受。他昨晚在影片中表示,馬會競賽小組是有足夠的理據,將首先衝過終點的「新年代」貶落第二位。
馬會首席受薪董事在影片中指出,競賽小組已預料到今次的裁決引起爭議,但基於保障本港賽馬的安全為理由,要將「新年代」貶落第二位,他指出,為確保陣上人的安全,馬會有一條規例規定競逐中馬匹、互相間並排要有兩個馬位的距離,以保騎師及馬匹的安全。他說,當晚,除非「新年代」入到直路可以領先隨後的馬匹兩個馬位,否則騎師薛順強應依地上的跑線前進。但當「新年代」轉入直路後,有明顯向內斜跑,阻及後面內欄的「超水準」,到最後二百米,從「超水準」的走勢顯示,若非受阻,它是有機會超越「新年代」,事實上「超水準」是以短馬頭輸給「新年代」,若非受阻,是有機會取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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