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21] 議員不認同法輪功行徑 放大圖片
法輪功成員昨在立法會門外「練功」,要求律政司取消檢控多名法輪功學員。(本報記者劉國權攝)
【本報訊】(記者 黎建安)十多名法輪功成員昨天在立法會門外請願,要求律政司釋放日前在中聯辦門外鬧事而被扣留的成員。他們的舉動,受到部分立法會議員的批評。
民建聯議員陳鑑林指出,任何人在香港法律面前都是平等,不應因為他們是進行示威請願而獲得豁免,若果有人違法而被扣留,當局便應該依法辦事及按程序處理。他認為法輪功成員已獲表達意見的機會,不應再有激烈行動。況且市民普遍認為他們長時間在中聯辦外示威,已經阻礙行人通道,若果他們再有請願和反抗行動,根本不值得市民同情。
港進聯議員朱幼麟亦不認同法輪功的行動。他指出香港是依法辦事的地方,每名市民都可以表達不同的訴求。但行使這些權利時應要適當,例如要考慮是否會對別人造成不方便,若果有人在公眾地方大聲喧嘩,則騷擾了其他人士,違反了法例,香港法律不能容忍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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