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四十三歲美術設計公司的東主,昨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管有盜版電腦軟件的罪名,被判罰款一萬元。
此宗案件屬該新修訂條例實施以來的第一宗被海關人員偵破的案件;亦屬首宗法院聆訊的案件。
案發於去年八月三日,海關人員根據調查,突擊搜查被告位於灣仔的公司。結果檢獲四部裝有盜版軟件的電腦硬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