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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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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23] 惡犬咬死人 狗主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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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諾勒(左)二十一日在洛杉磯法庭聆聽判決結果後一臉惶恐,她因豢養惡犬咬人致死,被判入獄十五年。 (法新社)

 【路透社洛杉磯二十一日電】陪審團周四對美國三藩市咬死人惡犬的主人作出裁決,認定男女被告分別犯有二級謀殺罪和過失殺人罪,女被告被判入獄十五年,男被告被判入獄四年。

 陪審團團長牛頓說,陪審團說服法官判決女被告二級謀殺罪名成立。牛頓說,「被告養的狗非常危險,但這不是狗的錯誤。被告在公寓養狗,從不馴服牠們,亦從未對牠們加以設防,不將他人性命放在眼裡。」

 現年四十六歲的女被告諾勒被判入獄十五年,這是加州首例因狗咬人致死狗主被判入獄的案例。陪審團同時裁決諾勒誤殺罪名及豢養惡犬罪名成立。諾勒的丈夫被判誤殺罪名和豢養惡犬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四年。

 被告飼養的兩隻惡犬去年一月二十六日將三十三歲的鄰居惠普爾咬死。本身亦是養狗人士的的牛頓說,陪審團成員花了很長時間才做出有罪裁決,作出這一裁決實屬不易,一些成員在裁決後禁不住流下眼淚。

 牛頓說,惠普爾的死狀極其恐怖,她全身上下除了腳後跟和腦頂未被咬傷外,遍佈七十七處傷痕。

 諾勒聽到判決後大口喘氣,強忍淚水,她的丈夫保持平靜。諾勒成為美國第三位因愛犬咬死人而被判謀殺罪名成立的人。闖下大禍的兩隻惡犬已被處死。

 這起案件原在三藩市審理,但由於媒體大量報道不利被告的消息,案件改往洛杉磯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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