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31] 四炸彈黨被控藏軍火罪 放大圖片
炸彈黨民居藏軍火,警方仍深入追查他們作案目標。
【本報訊】涉及三日前旺角上海街一宗搜出軍火案的四名男子,被警方扣留調查兩日後,昨日正式被警方落案控告一項無牌藏有槍械彈藥及藏有爆炸品罪名,四人明日會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警方現仍就該案展開調查,除了有可能再拘捕其他涉案人士外,也不排除會加控被捕人士其它罪名。
由於在該案中警方搜出三支烈性炸藥,相信案中有犯罪集團正擬干犯嚴重罪行,警方甚為重視,調查工作外弛內張。但警方發言人昨日重申,香港的罪案率維持穩定,警方亦有能力處理任何罪案。
自揭案後,有關該犯罪集團動用炸彈作案的目標,有不少傳說,有說匪黨圖以炸藥炸護衛公司的保險庫;亦有說炸藥是用來綁架城中富豪。但無論如何,警方對那三支共有六百克TNT烈性炸藥的自製炸彈的來源深感關注,並擔心匪徒已擁有一批同類炸彈。警方已檢驗同案搜出的一柄黑星手槍,是否涉及其它罪案。
由於昨日有報道指稱,被捕的匪徒欲以炸彈綁架富豪,更繪形繪聲稱歹徒會將炸彈綑綁在肉參身上,以遙控器控制炸彈令肉參就範。消息傳出後,部分城中富豪人心惶惶,擔心自己是綁架的目標,已紛紛加強自身的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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