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31] 減掘路擾民 地底擬設共同溝 放大圖片
共同溝隧道實體圖
【本報訊】(記者 黎建安) 去年本港因敷設公用設施而進行的掘路工程達四萬三千宗,為市民和車輛帶來諸多不便,有關掘路工程的投訴亦不斷上升,為減少掘路工程的數量,路政署現計劃動用一百六十八萬元聘請顧問,研究在東南九龍等新發展區地底敷設公用設施共同溝,有關研究已於上月開始,預計在年底完成,到時將向政府提交建議。
所謂共同溝,即是把不同種類的公用設施,敷設在一條管道內,這些共同溝大小不一,最小的直徑只有一百五十毫米,而最大的高度達五至六米,闊度更可達十多米。路政署總工程師廖皓愷日前對傳媒表示,共同溝技術在巴黎、倫敦、日本橫濱和上海均有應用,基本的做法是由營運商負責管理隧道,公用事業機構根據使用面積和體積繳付費用,而本港赤立角機場地底亦有使用有關技術。他表示使用共同溝設施可減少掘路工程的數目,紓緩對駕駛者及行人的不便,同時有助改善市容,加長道路壽命。另外,共同溝的設置亦有助當局全面規劃馬路地底空間,公用事業機構將來要進行維修服務時,使用共同溝將遠較掘路為佳,長遠更可節省成本。
廖皓愷又指出,當局在八八年曾就興建共同溝進行研究,但最後以成本高昂為由擱置有關計劃,而這次研究將借鑑海外使用共同溝的優點和缺點,例如共同溝的安全系統,以及不同公用設施的擺放方法。另外,由於共同溝是相當昂貴的設施,當局將研究有關工程所需的資本投入、營運費用,以及收回成本的方式。他表示一旦落實有關措施,將會以東南九龍發展區作為發展大綱,並會研究是否需要修例,為興建共同溝訂立法律依據。
另外,有記者詢問在本港敷設共同溝是否有困難,廖皓愷表示在諸如西九龍填海區、東南九龍、天水圍等新發展區,敷設共同溝基本上沒有問題,至於在已發展區方面,由於這些區域地底基本上已鋪設很多設施,敷設大型共同溝可能會有技術困難,因此當局可能考慮敷設規模較小的共同溝。另外,當局又會研究是否需要加闊行人道,以及容許橋樑安裝更多公用設施,作為敷設共同溝的重要基礎。他強調當局已與其他公用事業機構商討,原則上均支持進行有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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