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31] 寮屋管制組撥歸地政總署
【本報訊】房屋署轄下寮屋管制工作將分兩期逐步撥歸地政總署負責,其中九龍、港島及離島三個寮屋管制辦事處,將率先於二○○二年四月一日起移交地政總署。房署發言人表示,一直以來房署為政府擔任寮屋管制的代理人,而地政總署則負責整體性土地管制工作。將房署寮屋管制工作併歸地政總署,可簡化有關政府土地管制的工作流程,並提高運作效率。
地政總署發言人則表示,移交將分兩期進行,房署餘下的新界區八個寮屋管制組辦事處,將會在明年檢討今次成效後再作安排。九龍、港島及離島寮屋管制辦事處將繼續執行原有的寮屋管制及清拆非法搭建物的工作。該三個辦事處的地址及電話號碼亦維持如下:港島寮屋管制辦事處:柴灣興民村L1層停車場,電話:二八九六二四五七。
九龍寮屋管制辦事處:九龍白田h第二座地下,電話:二七七八八一八一。
離島寮屋管制辦事處:香港中區統一碼頭道三十八號海港政府大樓二十五樓,電話:二八五二四五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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